深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深圳水域船舶航行规定》
时间:2025年7月10日(星期四)
上午10:00
地点: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实录内容
主持人刘天歌(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副处长):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是介绍《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先生;
深圳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石万里先生;
深圳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石西津先生;
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王维先生;
我是市政府新闻办副处长刘天歌。

首先,请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先生介绍《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的总体情况,有请。

曲义江: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首先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海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深圳港作为全球集装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承载着华南地区重要航运枢纽的功能,也是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深圳海事局共保障44.83万艘次船舶、1723.40万标箱安全进出深圳港,同比分别增长48.62%、10.70%,深圳航运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随着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样化发展趋势的加速,深圳港船舶交通流持续攀升,通航环境日益复杂,通航安全压力倍增,既有的船舶安全航行制度,已难以适应当前船舶通航管理的客观实际。为更好落实《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方案》中关于“提升航道通航能力,提高锚地使用效率”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深圳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海事局自2024年初启动《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研究编制工作。其间,我们立足深圳水域通航资源特点,聚焦解决制约深圳航运发展的通航难点和痛点问题,以及更好助力深圳水上自主航行船舶和海洋装备、绿色能源燃料加注等水上新业态发展,先后组织开展多次实地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广泛征求港航企业、船员和相关从业者、涉海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等的意见,最终完成编制。《规定》已于近期印发,将从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
《规定》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航道和航线、桥区水域、其他水域、附则等六个章节,共49项条款。从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规则等多方面对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业行为进行体系化规范,其中还填补了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诸如:首次划定内河通航水域,首次设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首次明确安全条件核查范围,首次实施分区限速管理等。
此次《规定》的出台,是海事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充分契合了深圳水域通航管理的各项要求,并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船舶航行的管理机制。未来,海事部门将持续铸牢“主角”意识,着力推进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一如既往为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贡献海事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海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刘天歌:感谢曲义江副局长的介绍。接下来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记者:中国日报记者提问,请问曲义江副局长,《规定》的出台加强了深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对促进深圳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规定》起草制定的过程中都需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谢谢。
曲义江:谢谢您的提问。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立足以下四个方面的维度: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再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此次《规定》的出台,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旨在通过法治手段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推动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适应深圳辖区水域通航管理需求。随着深圳港航经济的快速发展,船舶通航密度不断增加,西部港区承载了珠江口80%船舶交通流量,东部港区承担着广东省超三分之一的外贸进出口量,水上交通环境日益复杂。《规定》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规范船舶航行秩序,提升安全管理效能,保障深圳港的平稳运行。
三是细化落实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等国内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国际公约,在各项条款中,对有关规定作出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与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做好衔接,确保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助力航运业新业态发展。当前,航运业正处于脱碳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新技术不断涌现。《规定》针对天然气、甲醇加注等绿色能源新业态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航行安全,推动航运业可持续发展。谢谢。
刘天歌:谢谢曲义江副局长的回答,下面请继续提问。

记者:读特客户端记者提问,请问石万里处长,此次《规定》还首次对茅洲河、深圳河等深圳内河进行了通航水域范围划定,请问深圳河、茅州河的通航范围具体是哪里?有什么通航的规定?

石万里: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规定》中对内河通航水域划分的主要参考依据是《广东省航道规划(2020-2035)》,该规划将茅洲河和深圳河划定为内河航道,结合航道船舶交通流量以及区域发展规划,《规定》划定了内河通航水域的范围:深圳河水域是以河口河海分界线以内至布吉河主干流水域为内河通航水域。茅洲河水域是以河口河海分界线以内至宝安大道东宝河大桥水域附近为内河通航水域。
《规定》实施之后,对内河通航水域的管理会更加精准和科学,也为船舶航行提供更加明确的安全指引。船舶在内河水域航行时特别需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熟悉掌握规则。内河船舶的船员要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二是要严格按航区行驶。船舶开航前要做好航线计划,航行期间要加强高频守听,严禁超核定航区行驶。三是做好在恶劣天气下的防范工作。当前进入汛期,恶劣天气频发多发,船舶在开航前应提前了解航经水域的天气和气象情况,注意接收海事部门的气象预警信息,避免冒险开航。谢谢。
刘天歌:谢谢石万里处长,大家继续提问。

记者:香港商报记者提问,这次《规定》明确“船舶及其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向深圳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预报船舶航行计划、靠离泊计划、引航计划,相关计划由深圳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统一核准后实施”,能否请王维主任介绍一下相较以往,有哪些新的变化和注意事项?

王维:感谢您的提问。核准和编排船舶进出港航行计划,是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实施交通组织的一项重要手段。核准航行计划是对船舶是否满足通航条件、是否符合航行规则进行核查,目的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统筹编排船舶航行计划,是从时间上和空间上对航道、锚地等通航资源进行科学分配,使船舶按照航行计划依次、有序进出港,旨在提高航道的使用效率,维护正常航行秩序。
相较以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船舶及其有关单位向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预报航行计划的具体要求,主要带来三个方面的改变。一是推动船舶进出港由港口各码头分散调度向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集中、统一调度转变,实现航道、锚地资源调度与港口作业的高效协同。二是提升航行计划申报和核准的便捷性、高效性。目前,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航行计划申报平台的功能已逐渐完善,基本实现了与深圳港主要码头调度数据、引航站排班数据的自动对接,降低了企业申报航行计划的时间成本,提高了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核准效率。三是动态掌握船舶航行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重点航路航道的使用排期,进而提升深圳港的通航效率和港口作业效率。谢谢。
刘天歌:感谢王维主任。可以继续提问。
记者:晶报记者提问,刚才发言人也提到了,新规也将进一步助力深圳水上自主航行船舶和海洋装备、绿色能源燃料加注等水上新业态发展,请问石万里处长,在这方面,除了《规定》以外,我们海事部门还有哪些具体支持举措?
石万里: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也是社会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深圳海事局通过政策创新、技术保障和产业协同,形成了一套系统性支持举措。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助力船用清洁能源加注中心建设,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结合海事职责,通过建立健全水上LNG加注作业安全监管海事法规规范标准体系,推动深圳港东西部港区LNG加注应急锚地的规划和建设,创新相关监管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船舶LNG加注业务发展。二是持续推进航运绿色转型,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联合发布《深港甲醇作业安全核查指引》,获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支持,同步作为可参考的技术指引在香港发布,为深圳、香港水域内开展甲醇燃料加注作业提供了具体操作的参考标准。三是优化完善通航资源,在东部水域实现5G网络全覆盖,构建水上信息“高速公路”。对“新三样”出口进行专项支持,针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储能柜等装备,制定《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开辟“绿色运输通道”,降低海运成本。四是推进产业协同与政策创新,成立深圳首个航运领域党建联盟,联动企业、政府推动技术标准制定。落地“国际船舶登记中心”,推动“中国前海”籍船舶注册,高效保障船舶安全进出深圳港。谢谢。
刘天歌:谢谢石万里处长。我们再提最后一个问题。
记者:光明日报记者提问,请问石西津处长,当前,深圳正在加快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抢抓“双区”建设机遇,推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想请问一下海事部门在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方面会有哪些举措?
石西津: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除了在安全保障领域近年来深圳海事局出台了系列规定以外,我们还结合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关于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前海合作区有关意见要求,从以下四个方面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一是促进航运要素集聚,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中国前海”船籍港船舶登记数量稳步增长,目前登记船舶总载重吨约38万吨,船舶总价值近40亿元;我们优化融资租赁登记服务,助力前海落地融资租赁船舶达39艘,租赁资产突破160亿元。二是助力航运绿色发展,我们支持深圳建设船用清洁燃料加注中心,构建船用天然气燃料加注监管服务体系,保障盐田港LNG加注量目前已突破62万立方米,加注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同时,我们还持续推进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建设,守护深圳的碧海蓝天。三是提升港口服务能级,指导相关企业制定光伏储能产品海上运输安全标准,开辟了新能源汽车海上运输监管服务绿色通道,新能源汽车、大型储能柜海运成本最高分别下降了50%和30%,保障“新三样”成为深圳新出口的增长点;我们还推出了深圳西部集装箱港区“一体化”海事便民服务举措,大大提高了深圳港的营运效率。四是支持邮轮游艇经济发展,我们持续推进深圳大湾区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设,逐步扩大自由行游艇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点,目前已有260余艘游艇通过“自由行”往返深圳。我们还实行国际邮轮“一船一策”点对点服务,目前“湾区游”“滨海游”“海上看深圳”等海上航线不断丰富,人民群众休闲亲海的体验感不断增强。同时,我们还在推进深港游艇检验证书和深港游艇操作人员的资质互认工作。以上就是我的介绍,谢谢。
刘天歌:谢谢石西津处长,好的,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谢谢大家。我们这次发布会的图文实录将在深圳发布和深圳政府在线等官方平台刊发,同时,读特、第一现场等媒体平台也会有图文和视频的回放。
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 / 深圳发布
排版 / 徐子鋆
审校 / 庞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