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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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人民巷会客厅。今天,我们走进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探访一位基层法治的“耕耘者”,她就是金凤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王春玲,一起聆听、探访她的初心与坚守。王主任,您好。
王春玲: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人民网:您在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了17年,从书记员到综合业务部主任,再到检察委员会委员。那么,这17年来,您有哪些工作心得呢?跟我们分享一下吧。
王春玲:17年的检察生涯,于我而言是一段将理想扎根于泥土的过程。从公诉科书记员到综合业务部主任,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领导的信任以及同事的支持。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以及弱势群体的热切诉求,我深刻地体会到,在基层检察机关办案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素养,更需要一颗“将心比心”的共情之心。基层检察机关的特质就在于其贴近民生、直面矛盾。在这里,我看到了法律条文背后的温度,也找到了坚守的意义。
人民网:2020年以来,您办理的案件有1400余件,这些案件无一错案。那么,您是如何兼顾质量与效率的,又是如何应对这些疑难案件的?
王春玲: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面对年均数百件的办案量,我始终是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我们探索的“三色预警机制”是关键抓手:对于简单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对于疑难案件进行“黄色预警”集中研判,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进行“红色管控”全程监督。例如,在办理一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时,我们通过召开跨部门联席会议、邀请专家智库,与我们一起解决了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同时也最大限度挽回了群众损失,最终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平衡。
人民网:您不仅参与了自治区级的检察理论研讨会,也参与了一些课题研究,那么您是如何将日常办案经验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的?又是如何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际工作呢?
王春玲:实践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源头活水。日常办案中形成的一些鲜活典型案例,是理论研究丰厚的土壤。例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将办理的一些非法采砂、水污染等案件数据转化为生态治理建议,最终推动银川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增加了建设领域取用地下水节水用水的相关内容。这种“从案卷到课题,再反哺实践”的循环,让基层检察机关有了更系统的创新支撑。这些年,金凤区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成果丰硕,我们用检察理论研究反向指导检察办案,这正是知行合一的集中体现。
人民网:您参与制定了《金凤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并将其纳入了地方考核体系。这一《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这一类制度对提升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有何长远意义?
王春玲:将检察建议制度化,源于对法律监督“刚性不足”痛点的反思。过去,部分单位对检察建议“束之高阁”,导致监督效果打折扣。在区委、人大支持下,我们参与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被监督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公开宣告以及督促回访等形式确保落实。《决定》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提升检察建议的办理质效,进一步强化人大常委会对于法律执行以及实施的监督支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它让监督不再是“软约束”,而是社会治理的“硬抓手”,长远来看,它赋予了检察机关更深的参与度和更强的公信力。
人民网:您曾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能手型人才”称号等多项荣誉,那么这对于您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您对未来有哪些规划?对青年检察官的职业发展您有哪些建议?
王春玲:荣誉是集体的勋章,背后是团队协作和时代机遇的馈赠。“案件质量评查能手型人才”称号,对我来讲,既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鞭策。当前,检察改革强调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和“数字赋能”。未来,我将聚焦两方面:一是深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打造现代化检察管理新体系;二是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落细,通过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等多种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对年轻同事,我想说:“基层是成长的沃土,不要怕‘小事繁琐’,因为每份文书、每次调解都在塑造法治的根基。既要仰望星空,心怀法治理想;也要脚踏实地,在案件中读懂民生。”我始终相信,法治的微光会照亮最平凡的角落。
人民网:正如王主任所说,我们相信:法治的微光,终将汇成星河。谢谢收看本期的人民巷会客厅,再见。
王春玲:再见。
总监制:赵文瑞
摄像:梁宏鑫 周航
剪辑:周航
主持/文字:穆国虎
出品方:人民网宁夏频道
支持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责编:穆国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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