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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大力发展跨境金融保险服务

2025-06-04 10:03:00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深圳市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至50%以上。到2035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至55%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立足深圳科创、软件信息产业基础,率先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巩固提升数字技术贸易、数字产品贸易、数字订购贸易优势,利用先进数字技术赋能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前布局数据贸易等。

大力发展跨境金融保险服务。探索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会员互联互通机制。支持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公司在深设立子公司。探索在前海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深圳市推动

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有关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深圳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结合深圳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部分服务贸易企业座谈会议部署,全域全行业抓服务贸易发展,全面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为深圳加快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重要支撑。

主要目标:到2030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至50%以上。到2035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至55%以上。

二、促进贸易资源要素高效流动

(一)促进数据要素畅通跨境。在前海、河套等区域试点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编制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研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指引,支持经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探索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数据跨境传输“绿色通道”。

(二)加速技术成果转化转移。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实践场景和规则体系。依托深交所等平台,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提升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河套)国际转化试点平台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建设前海深港技术转移中心。提升前海国际知识产权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发展能级。

(三)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扩大人民币本币结算应用范围,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和收付效率,鼓励银行在真实合规前提下,优化单据审核,加强数据共享,丰富人民币支付场景,提升企业全链条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融资、项目建设和采购、收益回收等体验。积极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应用,鼓励银行积极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扩大汇率避险有关互换、挂钩产品应用。优化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针对服务贸易领域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推动基于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的跨境金融创新,研究拓展账户功能及试点银行范围。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适时扩大参与主体范围。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申请准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资深圳科技型企业。

(四)畅通人才跨境流动渠道。争取增设外国青年科技人才(K字)签证,为应邀到深开展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外籍人士提供多次入出境有效的签证便利。研究扩大河套“一号通道”通行范围。拓展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优化境外期货从业人员等在深圳执业的考试机制。

三、创新发展数字贸易

(五)扩大增值电信开放。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方案》以及同意深圳开展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承接试点实施方案。吸引外资企业落地全资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及应用商店,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

(六)巩固数字技术贸易优势。巩固提升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整体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扶持优质软件企业完善开发、销售、运营和服务体系,扩大软件业务出口规模。支持云计算企业结合区域性国际市场特点,提供优质的国际云通信平台及综合解决方案。鼓励企业聚焦垂直行业,主动布局创新应用场景,研发基于国际主流大模型的创新产品。

(七)拓展文创数字贸易。完善游戏出海发展促进政策,建立游戏出海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和发行渠道,提升游戏品牌的国际影响力。支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数字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用户体验,开展本土化文化营销,打造国际数字文化品牌。以南山科兴科学园、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为载体,打造数字创意产业园区。拓展文博会平台功能,增设数字创意产业展区,促进数字文化产品展示交易和项目合作。

(八)培育高附加值数字贸易。利用先进数字技术赋能服务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促进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化交付的专业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生物医药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高端外包,支持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发展。

(九)加速数字订购贸易发展。高标准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与深圳特色产业带深度融合发展。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M2C模式,发展“独立站+智慧供应链+品牌化发展”等新业态。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多元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速产业链上下游出海。深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

(十)创新布局数据贸易。加快创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深化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试点,创新文化数据交易场景。以数据交易流通为重点,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支持金融机构与深圳数据交易所等平台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产品孵化、“数据+金融”产业服务等合作。

四、全面提升服务贸易

(十一)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拓展欧洲、大洋洲、非洲国际海运航线,加密跨境电商海运快线。扩大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LNG加注业务规模,带动上下游多元经营主体国际化发展。依托低空智能基础设施,探索深港跨境直升机飞行、应急救援公益服务等通用航空业务。争取扩大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权限。

(十二)引进短缺专业服务贸易。先行先试推动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明确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条件、审批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引进国际高水平医疗资源。引进国际知名会计、法律、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在深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国(境)外符合条件的一流高校来深依法合规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鼓励国(境)外一流科研机构来深开展联合科研。积极打造“留学深圳”品牌,扩大在深留学生规模。

(十三)大力发展跨境金融保险服务。探索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会员互联互通机制。支持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公司在深设立子公司。探索在前海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

(十四)鼓励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全链条服务出海。重点面向东盟、中东、拉美、非洲、南欧等市场,支持市属国企、在深央企和优秀民企充分发挥深圳在数字城市、智慧城市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输出数字能源、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商业运营等领域技术、服务和标准。大力发展离网储能、电网优化、智能调峰等数字能源解决方案,支持能源、燃气企业扩大海外电厂装机容量、参与燃气管网运营,形成“技术研发+设备供应+运维服务”的全链条出海模式。引导企业提升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数字化管理平台、商业运营管理等服务能力,支持市属国企在轨道交通领域扩大服务输出,打造“规划设计+系统集成+持续运营”的全过程咨询、高质量运营轻资产模式。鼓励工程建筑服务企业采用装配式、模块化等新型建造技术,推动工程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升级,支持通过EPC总承包等方式承接高附加值项目,鼓励通过收购、参股、合资等方式与国际承包商合作。

(十五)便利促进跨境旅行服务。探索允许符合条件且在深圳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旅行社开展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落实外国人240小时过境免签、邮轮入境15天免签等政策。加快推进皇岗口岸和沙头角口岸重建、罗湖口岸改造,推动前海、南澳等口岸规划建设。提升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使用国际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电子支付、预订票务等便利度,为境外游客提供多样化支付服务。

(十六)多元融合发展服务贸易。依托综合保税区发展“两头在外”研发、检测、维修等服务,支持区外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保税维修业务试点。在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传统优势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等领域培育高附加值的服务型制造,支持制造业企业承揽国际项目。用足用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等政策,依托前海推动离岸贸易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支持前海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打造电子元器件全球交易中心。

五、完善支持促进保障体系

(十七)优化跨部门协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全域全行业抓服务贸易工作机制,上下左右形成有力有效的统筹和协作。商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服务贸易发展的AB角,要深入研究服务贸易各领域超常规政策措施;各区各产业主管部门要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的支持和指导下推动出台支持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并强化文件落地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基础上,探索建立全市服务贸易统计监测体系。

(十八)大力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瞄准全球领先企业,加大游戏出海、软件外包、跨境金融、跨境旅游、国际物流、国际会展、知识产权、建筑服务、创意设计、涉外法律服务领域企业的招引和培育力度。用好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市级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支持数字贸易、高增值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出口等业务。鼓励企业建设境外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分工,提升国际化水平。

(十九)完善“走出去”促进体系。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深圳“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境外投资合作、风险防范、国别投资指南等信息。完善企业国际化配套服务体系,引导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合规指导、会计咨询、评估服务、税务筹划、国际商事、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咨询服务。高质量办好高交会、文博会等重点展会,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服贸会等重大平台,支持企业境外办展参展。

(二十)加强人才建设。大力引进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掌握领先技术的服务贸易高层次人才。争取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推进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建设国际化人才集聚高地。推动构建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高校、机构和企业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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